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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家庭按收入水平分成几组?贫困户的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更新时间:2011-7-26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规定,城市居民家庭按生活费收入的高低共划分为八大组,各组家庭占调查总户数的比重分别为:

最高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10%

高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10%

中等偏上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20%

中等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20%

中等偏下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20%

低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10%

最低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10%

其中:更低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5%

   居民贫困户是指在居民整体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仍处于贫困状况下的居民户。贫困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绝对和相对之分。在这里,贫困的概念是指狭义的相对贫困,也就是指物质生活资料上的匮乏,指个人或家庭所得到的全部收入不能维持基本的生存需要,物质生活极端困苦。

   测算居民贫困户的核心是确定最低生活标准(也称贫困线)。当前,国内外最低生活标准的测算方法很多。国家统计局在结合了我国国情,并对城市居民贫困问题进行了长期的深入探讨和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对多种方法的筛选和完善,总结出以下四种主要的测算方法:

  (1) 基本需求法:这种方法是针对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完全依据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确定消费的商品项目和需求量,并分别按同期的混合平均单价折成货币,加总计算最低生活标准。

  (2)比例法:依据相对贫困的概念和居民收入的调查资料,把调查样本中一定比例的最低收入家庭视为相对贫困层,考察他们的平均消费状况,将消费结构中不合理的部分予以调整,得出这部分居民的消费支出额,作为最低生活标准。或直接把他们的收入水平定为贫困线。

  (3)恩格尔系数法:以居民维持最低需要的食品支出为依据,除以同期最低收入水平组的恩格尔系数,得出最低生活标准。

  (4) 数学模型法:利用现有的调查数据,由收入指标与食品、衣着等八大类支出建立一个扩展的线性支出系统模型,推导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以此确定贫困标准。

   以上四种方法在理论上和操作上各有所长,又均有一定的局限性。

   市政府为解决低收入户的困难,制定了社会保障线标准,从1999年7月1日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273元/月;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286元/月;失业保险金291-374元/月;从1999年9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4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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