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统计局2011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做好我局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2011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评价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及《章贡区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与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 考核原则
(一) 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 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以绩为主的原则;
(三) 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
(四) 个人、科室、单位关联考核的原则。
二、 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黄训平
副组长:熊秋红、曾志生、叶新华
组 员:曾庆荣、陈厚平、曾云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云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 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局机关、区农调队和区统计普查中心未列入区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范围的公务员、其他机关工作人员及工勤人员。
四、 考核的时间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五、 考核的基本办法与程序
(一) 考核的基本办法
绩效考核采用量化计分的方式进行,结合本单位、本科(室、队、站)绩效考核情况,考核被考核人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取得的工作绩效,并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得出年度绩效考核的综合评分,从而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并按相应规定兑现考核结果。
单位绩效:通过区委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所在单位工作绩效的考核,得出单位的绩效考核等次。
科室绩效:由本局将区委、区政府下达给我局的绩效考核目标和本局的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所在科室,制定相关考核标准、量化办法,考核科室取得的工作绩效并排出科室绩效考核等次,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个人绩效:与所在科室和单位的绩效考核等次挂钩,考核个人绩效。先由单位组织考核被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并计分;然后与单位和科室的绩效考核等次挂钩,按挂钩系数折算计分,即将个人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计分按单位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科室队站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分别对应乘以1、0.95、0.90、0.85,折算出个人的岗位工作目标考核得分(未在科室工作的副科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则只与领导班子绩效等次挂钩,不与科室考核等次系数挂钩);再加上单位和科室领导评估、群众测评、平时考核得分,即为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的综合得分。
(二) 考核量化计分及等次划分
1、 科室绩效考核量化计分等次划分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科室绩效考核的办法。内设科室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一般应由以下四部分组成,其考核分值具体设定:
(1)业务工作目标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情况,占60%。
(2)自身建设、社会反映情况。占20%。
(3)中心工作完成情况和加分工作考核,占10%。
(4)单位领导评估、群众测评情况,占10%。
我局内设科室考核等次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科室应控制在30%以内。
2、个人绩效考核量化计分及等次划分
个人绩效考核总分100分,一般应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1)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占60分;
(2)平时考核情况占20分(根据德、能、勤、绩、廉的表现记录);
(3)中心工作完成情况占10分;
(4)领导评估占5分;
(5)群众测评占5分。
通过考核组考核得出个人绩效综合得分,确定其年度考核的对应等次:
优秀:根据区委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的优秀公务员比例(占15%),原则应在称职等次分值得分较高的人员中确定优秀等次人选;
称职:综合得分65分以上(占75%);
基本称职:综合得分60-65分之间(不含65分、占8%);
不称职:综合得分60分(不含60分、占2%)以下的,或是有损我区经济发展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它有关规定已明确作不称职处理的。
(三) 考核的程序
1、平时考核(20分)
德: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品德修养,参加各项活动情况(4分);
能:工作作风、业务能力及水平(4分);
勤:工作态度、出勤记录(4分);
绩:岗位工作职责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及效益(4分);
廉:是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4分)。
2、年终考核(65分)
每年12月底至次年1月中旬,被考核人进行自我总结,填写《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然后由单位组织岗位职责工作量化考核、领导评估和群众测评工作。
(1)岗位职责工作量化考核(60分):根据被考核人岗位职责工作实际完成情况,依照本单位制定的考核要素及标准进行量化考核,确定其考核得分。
(2)领导评估(5分):由单位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对被考核人的真实情况综合评估计分。领导评估对象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科室主要负责人(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综合评估);第二部分为科室副职及一般干部(由分管领导和科室主要负责人协商综合评估)。
3、群众测评(5分):对被考核人在适当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采取要素计分的测评办法。测评内容按德、能、勤、绩、廉五要素,分别设定测评分值和等次。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计分方式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平均分的方式。
4、中心工作完成情况及加分工作考核(10分):根据区委区政府下达到我局的中心工作任务(含社保扩面、招商引资、三城同创和拆迁维稳等急难险重工作),分解到个人,对被考核人年度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计分,分别设定测评分值和等次。对根据有关规定切实可以加分的被考核人,经核实后,可加分,此分可不计在10分内。
5、考核等次确定
(1)根据被考核人的综合得分,以得分高低为序,排列名次。确定优秀(15%)、称职(75%)、基本称职和不称职(10%)等次。
(2)对考核等次最后确定后,实行优秀人选在单位内公示制度,其它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3)被考核人如对所确定的考核不称职等次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六、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个人绩效考核综合得分的结果的运用
年度考核后,应将每个人的绩效考核综合得分如实填入《章贡区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证书》内,并将各年的综合得分累计分作为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科室绩效等次结果运用
1、科室人员年度考核奖金按科室绩效考核等次发放,拉开档次差距,具体标准另定;
2、对最后等次科室的负责人由单位负责人作诫勉谈话或调整工作岗位;
3、对连续两年为最后等次的科室负责人由单位免去其现职。
(三)得分排名末位人员的结果运用
1、由单位领导对被考核人作诫勉谈话;
2、安排其参加统一组织的素质提高培训;
3、对综合得分虽然在65分以上但连续两年为排名末位者作基本称职人员处理;
4、对综合得分虽然在65分以上但连续三年为排名末位者作不称职人员处理。
(四)优秀等次和称职等次结果运用
1、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2、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3、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4、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五)基本称职等次结果运用
1、被考核人被确定为级别称职的,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2、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得参与各种先进个人评比。
(六)不称职等次结果的运用
1、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2、按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确认考核结果后对其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并从作出降职决定的下个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 资和级别工资;
3、无职可降的人员,作出给予降低一个级别的处理,如级别为本职务最低级别的,降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如级别工资档次也为本级别最低档的,则不再降低,但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4、按有关程序停职歇岗6个月。停职歇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和生活补贴,且两年内不得提拔和评先评优;
5、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档次的考核对象,根据《公务员法》予以辞退。
七、本方案由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章贡区统计局201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任务分解表
根据分类和突出重点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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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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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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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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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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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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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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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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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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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比排名以市局发文为准;
2、报表评比获前三名的等同于专业评比4-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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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4-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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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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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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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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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题、分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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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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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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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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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课题1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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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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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课题必须完成。多篇可累加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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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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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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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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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统计分析1篇/人,超出部分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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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统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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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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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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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信息(采用)15篇/人,超出部分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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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获奖课题、分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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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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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计刊报宣传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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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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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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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息报》、《中国统计》各一份,超出部分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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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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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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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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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扩面1个/人,招工4个/人,奖惩措施按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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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保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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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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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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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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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布置的其他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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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机关效能建设(扣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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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行风、政风、效能、“三治”和“三送”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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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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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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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A类为必完成项,未完成者按相应比例扣除;B类为定性扣分项目,根据本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抽查结果确定。
2、个人考核结果兑现由局考核小组根据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等次情况确定。
3、若个人累计得分为“负分”,则在人均的综合奖项中扣除相应的部分。
4、未尽事宜,由局考核小组研究确定。